河洛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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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文化的概念问题

河洛文化的概念问题 薛瑞泽

一、研究现状

关于河文化的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末学术界展开讨论以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韩忠厚认为:“河文化是产生于河地区的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是华夏文明―黄河文化摇篮的核心和象征,它有别于其他区域性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摇篮文化。”[1]陈昌远认为:“河文化应指河地区所统辖这块地方的一切传统文化。”[2]李先登认为:“河文化指的是中国古代河地区的文化。”[3]窦志力认为:“河文化,指的是在黄河中下游交汇区的疏松冲击黄土平原,与源自商洛山地蜿蜒于豫西丘陵林地的洛河这样一个方圆二百余公里范围内所孕育的人类古代文化。它在中华民族文明的生成、发展史上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可以说是构成黄河文明的主脉与源头。”[4]赵荣认为:“河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华夏灿烂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包括自然和社会两大学科的内容。”[5]王新年认为:“所谓河文化,即是指这一广大地区在历史发展长河中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6]朱绍侯认为:“什么叫河文化?河文化博大精深,任何人都难于用一句话把它说清楚,简言之,河文化应是产生于河地区的,包括原始社会的彩陶文化(仰韶文化)和河南黑陶文化以及神秘而代表河人智慧的《河图》、《洛书》;应包括夏商周三代的史官文化,及集夏商周文化大成的周公制礼作乐的礼乐制度;还应包括综合儒、道、法、兵、农、阴阳五行各家学说而形成的汉代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以及与儒、道思想互相融合的佛教文化等等,以上各种文化的总和就是河文化。”[7]戴逸认为:“河文化就是指产生于河地区的区域性文化。区域性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炎黄文化的一个部分,而河文化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8]孟令俊认为:“河文化,是产生于河地区的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是华夏文化的核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摇篮。”“河文化,广义而言,即今日豫西地区古代的传统文化。狭义而说,就是今日洛阳一带古代的传统文化。不管是广义,还是狭义,河文化都是以洛阳为中心的华夏文化的核心。[9]程有为认为:“河文化就是河地区的文化”;“就是河地区先民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10]周文顺提出:“河文化属于区域性的历史文化概念,河文化是上古三代河地区的文化现象,河文化是中国最古老的历史文化。”[11]

上面我们将学术界关于河文化的主要学术观点作了介绍,这些观点的主要内容概括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河文化是产生于河地区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其二,河文化是古代河地区先民们所创造的文化,这个文化是狭义的文化。其三,河文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其四,河文化是上古三代河地区的文化现象。这些观点可以说都涉及到了河文化的某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在己经发表的有关论文中还有这样一种倾向,即没有真正理解文化学意义上的文化含义,有的用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来代替文化学意义上的文化,有的用狭义的文化即纯粹从思想、著述等方面来论述河文化,这些都是没有把握住文化的真正含义。所以对于近十余年来河文化概念的研究,可以这样概括,即热情有余、概念不清,理想主义掩盖了应有的理性思考。所以,对于河文化的研究应当以审慎态度,科学的精神,以得出接近实际的结论。

二、河文化的定义

我们已经对学术界关于河文化的不同概念的表述进行了介绍,我们认为诸多学者关于河文化概念的叙述都有其合理的成分,但都不全面,如果仅仅局限在某些学者所表述的河文化的概念,势必导致河文化的研究进入一个狭小的范围,也不利于河文化研究向深度和广度进行,为了进一步促进河文化研究的深入,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于河文化的基本概念重新进行研究,以便得出切近历史事实的结论。

在对于河文化概念进行研究前,我们有必要对于什么是文化作以明了的认识。目前,关于什么是文化,学术界的解释可以说是多种多样,兹将有关解释条列于下。

1952年美国人类学者克罗伯(A L K roeber )和克鲁克洪(C.Kluckhohn)在其所著的《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探讨》一书中,列举了1871年到1951年来关于文化的定义161种,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学术界关于文化的定义更多也更复杂。1981年,法国学者维克多・埃尔(V ictor Hell)出版了《文化概念》,作者将人类历史上西方学者关于文化的定义的演变作历史性的回顾,有助于我们对文化定义的理解。安托万・菲雷蒂埃1690年编纂的《通用词典》解释:“culture,人类为使土地肥沃、种植树木和栽培植物所采取的耕耘和改良措施。”利1878年编纂的《法语词典》列举了culture的各种词义,"culture:文学、科学和美术的修养。这些早期关于文化的定义,反映了人们己经将“文化”作为一个完整体系的表述方式了。英国学者爱德华・伯内特・泰勒(EBT alor)1,871年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定义为:“(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的历史经验中创造的‘包罗万象的复合体’。”因而《美利坚百科全书》指出“文化作为专用术语,于十九世纪中叶出现在人类学家的著述中。”[12] 是后,关于文化的定义逐步繁多起来,英国马林诺夫斯基在《文化论》中认为:“文化是指那一群传统的器物,货币,技术,思想,习惯及价值而言的,这个概念实包容着及调节着一切社会科学。”他将文化分为物质设备、精神文化方面、语言、社会组织等四个部分[13]

中国学者在文化的定义方面也做出了巨大贡献,就目前而论关于文化的构成有四种观点,一是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二是物质、制度、精神:三是物质、制度、风俗习惯、思想与价值;四是物质、社会关系、精神、艺术、语言符号、风俗习惯等。虽然近年来有的学者将文化定义为“文化是社会化的过程及其结果”[14]但对于真正研究人类历史上的某一文化现象还是应当注重其结果,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注重结果所形成的过程,方才能得出切近历史事实的结论来,因为现实虽然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但毕竟太遥远了,更何况有些历史上的东西在今天已经消亡了。所以,我们虽然赞同“文化是社会化的过程及其结果”的观点,但在我们的具体研究中将根据具体的历史事实来做出适当的取舍。

   对于研究过程中的一些个案应当将其放到社会发展过程中去考察,看其对社会发展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当然这种作用包括好坏两个方面。我们在本书中也不考虑学术界己有的四种类型的文化分类,而是根据具体的内容来安排。说到这里,我们对河文化的定义是:河文化是河地区所存在的一切社会现象,是河地区社会化的过程及其结果。具体将包括以下内容:

   其一,河地区物质文明的形成及流变。我们知道,经历了几千年的人类历史的风云变幻,河地区的先民们曾经创造了令人倍感自豪的物质文明,并给后人留下了可堪称道的物质辉煌。如果我们回眸洛阳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从中国早期的冶炼技术、酿造技术、纺织技术、造纸技术、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等等,无不与洛阳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可以说就在洛阳形成并推行全国的。

其二,河地区精神文化的发扬及光大。河先民们数千年的勤劳智慧的结晶,最终汇集成了人类历史上曾经壮阔的一页,虽然有许多发明创造可以说是人类共同的财产,但是,当我们瞩目洛阳历史的时候,我们仍然认为,河先民的智慧在人类的历史上所具有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虽然这可能有些过头,但当我们面对中国历史上的四大发明、数部史书的编纂、多部文学作品的流传、两大学术流派的诞生、三大宗教的传播都与洛阳有着密切的关系。

其三,河地区制度文化的形成与传播对于中国历史也曾发生过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知道,从大的方面来讲,中国历史上的两次大的社会制度的变革,即奴隶制的确立和封建制取代奴隶制,都与洛阳有着难以割舍的关系。从小的方面来说,比如,均田制的推行,潜运制的确立等都与河地区紧密相连。

其四,河地区风俗作为中国封建社会首善之区的风俗之一,对全国各地的影响是深远的。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洛阳长期为都的历史地位,决定了这里的居民的社会习俗具有表率作用,河地区居民的衣食住行、婚姻状况、丧葬礼俗以及宗教崇拜,无不影响着全国。

其五,河地区还产生过彪炳史册的思想家和艺术家,他们的智慧和艺术修养可以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对于他们的思想进行研究,对他们的艺术作品进行研究,无疑可以发扬河洛文化的优秀文化遗产。

我们在研究河文化之前,还想就学术界研究过程中曾经出现过的一些问题略作进一步的阐释。其中比较明显的是概念不清的问题。综观近年来的研究成果,这一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用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代替文化学意义上的文化。关于文化学意义上的文化我们在前文己略作论述,而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则是专指“同一个历史时期的不依分布地点为转移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在已有的有关学者论著中,将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代替文化学意义上的文化,并将其按照考古学进行分期来划分河文化的历史阶段,这种划分势必导致人们认识上的混乱,不利于河文化的研究。其二,用狭义的文化来代替文化学意义上的文化。在这种指导思想的前提下,研究者广泛罗列洛阳历史上的各种著述,各种思想的影响,当然这也是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仅仅是部分而不能代表整个河文化。其三,过分拘泥于朝代的影响。在有的研究人员的著述中因过分注重朝代的分期,而在河文化的历史发展阶段上也套用朝代的更替,而忽略了文化所应有的联系。此外,对河文化研究过程中也许因为感情上的原因,无限地拔高或夸大河文化的作用也是研究中的一个明显的弊病,殊不知文化有积极的一方面也有消极的一方面,而以往注意不够,仅仅过多地研究积极的方面。

注释:

[1]韩忠厚《试论河洛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河洛文化论丛》第一辑,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2页。

[2l陈昌远《先秦河洛历史地理与河洛文化历史地位考察》,《河洛文化论丛》第一辑,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36页。

[3]李先登《河洛文化与中国古代文明》,《河洛文化论丛》第一辑,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53页。

[4]窦志力《河洛文化浅说》,《河洛文化论丛》第一辑,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64页。

[5]赵荣《道教与河洛文化》,《河洛文化论丛》第一辑,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60页。

[6]王新年《河洛文化的地域和特点》,《河洛文化论丛》第二辑,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66页。

[7]朱绍侯《河洛文化与河洛人、客家人》,《文史知识》,1994年第3期。

[8]戴逸《关于河洛文化的四个问题》,《寻根》,1994年第1期。

[9]孟令俊《河洛文化纵横・自序》,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3页。

[10]程有为《“河洛文化”概论》,《河南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11]周文顺《"河洛文化”辨义》,《历史教学》,1999年第3期。

[12]以上内容参考了[法]维克多・埃尔著、康新文、晓文译《文化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13][]马林诺夫斯基著、费孝通译《文化论》,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

[14]刘跃进《文化就是社会化―广义‘文化”概念的逻辑批判》,《北方论丛》1999年第3期。